機動車報廢新規爭議大 -財務


  商務部醞釀已久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新標準”)已于日前出臺,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0月30日。公開征集一個月后,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下稱《新規》)將有望落地實施。《新規》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報廢行駛里程參考最大值為60萬公里。此外,《新規》對出租客運汽車和商用車的強制報廢年限也提出了明確上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的強制報廢年限是8年,公交客運汽車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10年,其他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15年。

  新規:歷經周折

  記者了解到,中國現有的機動車相關報廢標準始于1997年7月15日發布的《汽車報廢標準》,之后有過幾次微小變動。直到2006年,商務部相關部門即圍繞《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征求過意見,但之后沒了下文,不了了之。

  “2006年征求意見后,得到的反饋比較多,提出的問題也比較尖銳。總體看,2006版征求意見稿內容比較散亂,諸多規范性文件、部門規章等混在一起,讓消費者看起來很費勁。之后幾年,我們又做了很多功課,補充了很多內容,才有了2011版征求意見稿。”商務部市場建設司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不過,新標準出臺雖經過了5年的沉淀,但仍爭議不斷。一些觀點認為,這樣的規定過于寬泛,基本等同于虛設。比如“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報廢行駛里程參考最大值為60萬公里”,有業界質疑,按照多數人的用車習慣,一年大約能開上2萬公里,這樣算來,一輛私家車能用30年。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高級經濟師梁煥磊在接受《國際金融報》采訪時表示,不同的車在技術標準、質量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很大,用同一標準來劃分使用年限不太合適。

  執行:沒那么簡單

  “考慮到目前中國機動車行業的發展現狀,出臺這樣的統一標準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之處。但是執行起來確實存在很大難度,能否得以順利推行有待觀望。”梁煥磊認為。現居住在上海的王女士向記者表達了該標準執行上的難度。她說:“即便里程數超過60萬公里,也可以輕松解決,只要換一個新里程表就行。”

  但在中信建投汽車行業分析師陳政看來,對私家車采用里程數限制,對營運性的客車和商務車使用年限限制,采用不同的標準是合理的。“因為對于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運及公共性質的車輛來說,應該采用較嚴格的標注,而對私家車來說,則采用相對寬松的標準,以非強制的手段為主。”

  據了解,目前,大多數汽車工業發達國家并未規定車輛強制報廢的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數量,而是利用車輛定期檢查的結果,從經濟角度引導用戶自愿報廢車輛。比如,在歐洲,車主要定期到技術服務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查,只要符合最低標準即可繼續使用,不符合就要修理并再次檢查。

  一旦《新規》正式出臺,對相關產業又有何影響?梁煥磊表示,汽車業是個前后關聯比較明顯的行業,《新規》出臺勢必對產業造成影響。“首先,其會使汽車在供需上產生一定的傾斜,對于汽車生產制造商來說,意味著更多的契機;其次,對零配件供應商也是利好,不過,對有關機動車維修企業來說可能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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