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及預付款項中常見的虛假形式 -財務 |
|
在會計核算中,涉及到往來賬核算的虛假手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利用應收及預付款賬戶調節產品成本和當期損益;二是企業有關業務人員利用應收及預付款結算方式及其某些難以控制的薄弱環節,挪用公款謀取私利。具體形式如下: 一、 應收銷貨款長期掛賬,購銷雙方彼此漁利 企業賒銷商品而產生的應收賬款,本應及時收回。但購貨單位為了長期占用應付貨款,銷售企業經銷人員和財會人員為了從購貨單位謀取利益,而共謀長期拖欠貨款及運雜費,造成企業應收銷貨款長期掛賬。 例如,某企業銷售人員得知某購貨單位擬購買100萬元的化肥,但由于資金一時無法籌措,需拖延付款時間。銷售人員與財會人員共謀后,決定向購貨單位索取5萬元使用費而延長收款,遂造成應收賬款長期掛賬,而5萬元落入私人腰包。 二、 壞賬損失不作處理,有意制造潛虧 根據國家財會制度的規定,對于一般企業來說,對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等原因,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以及因債務人逾期償付超過3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及時報主管部門審查作壞賬處理;對于股份制企業來說,根據《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只有在應收賬款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債務單位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時,以及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可能發生損失的證據和應收款項逾期5年以上的情況,才準予作壞賬處理。但有的企業經濟效益欠佳,為了確保完成利潤指標,就對應處理的壞賬損失不上報不處理,人為造成大量陳賬、呆賬長期掛賬,以掩蓋企業潛虧真相。 如某企業有一筆掛賬達3年之久的應收賬款,近日獲悉該往來企業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破產財產只足以抵償職工工資和一些相關稅費,破產債權無法得以實現;該企業本應將此筆根本收不回來的應收帳款沖銷管理費用,但該企業領導考慮到這樣一來,勢必影響到年底的利潤。影響企業的業績,遂決定此筆應收賬款暫不轉銷,繼續掛在往來賬上。這樣的結果必會造成人為調節資產、調節利潤的后果。 三、 調整計提比例,錯提壞賬準備金 在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的企業,壞賬損失的計提應按年末應收賬款余款乘以一定比例與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款作比較之后計算提取,有些企業在不改變應收賬款余額的情況下,采取人為提高或壓低提取壞賬準備百分比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壞賬準備,以調節當期利潤。 如某企業領導“喜大好功”,為了在上級主管部門表現自己的貢獻,人為地調低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這樣就可以達到少計費用,多計利潤的目的,還有的企業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擅自調高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以達到多計費用、少計利潤、偷逃稅款的不法目的,根據國家財會制度的規定,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作為企業的一項會計政策,提取比例有一定的范圍限制,并且變更的話要采取相應的調整方法并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以讓報表使用者能更清晰地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而一些企業在提取比例上搞虛假,足以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四、 調整應收賬款數額,錯提壞賬準備金 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的企業,為了調節盈虧而虛增或虛減管理費用,除了采用提高或壓低計提壞賬準備金的比率外,還采取調增或調減應收賬款數額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壞賬準備金。 例如,某企業當年效益非常好,但企業領導為了給明年的任務打伏筆,便人為地虛增年未應收賬款余額,多提取壞賬準備金,多計管理費用;壓低本年利潤。相反,有些企業領導為了加官進爵,搞污夸,虛減年末應收賬款余額,少提取壞賬準備金,少計管理費用,調高本年利潤。 五、 利用壞賬損失轉移資金,擠列費用 有些企業將單位還款不沖銷往來賬,而是截留并轉移他處,再通過壞賬損失擠列管理費用。企業收到外單位歸還的欠款后,直接從銀行提出現金轉入企業“小金庫”,不在銀行日記賬上反映,日后再將應收賬款作為壞賬處理,通過壞賬損失列入管理費用。如某企業收到河南實業公司歸還以前年度的欠款50000元,企業收款后直接開出一張50000元的現金支票,提出現金后轉入企業“小金庫”,用于吃喝業務招待以及購買一些福利用品,之后再將此筆應收賬款作壞賬處理,直接轉銷,計入管理費用,并保持賬面的平衡關系。 六、 利用應收賬款放貸,利息轉入“小金庫”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間可以互相拆借資金,但有些企業卻利用應收賬款放貸,將利息收入轉入“小金庫”,并稱為企業間拆借資金。如企業將收回的還款,直接轉借給其他單位,并將取得的利息收入轉入“小金庫”。當企業收到外單位還欠款時,不匯銀行日記賬,同時簽發相同金額的轉賬支票,有償轉借給另一個單位,對付出銀行存款也不計銀行日記賬,將兩筆業務合并記作:借:應收賬款——乙,貸:應收賬款——甲的賬務處理。收取利息后不記收入,轉入“小金庫”。 七、 虛列應收賬款,虛增銷售收入 企業為了體現經營業績,或為了完成承包任務,就會利用年底結賬時,人為地虛列銷售收入、掛往來賬、虛增利潤。待下一年初,再用紅字將此筆虛列的往來賬沖掉。如審計人員在審閱某企業商品銷售利潤明細表時,發現該企業12月份毛利率比其他月份高出幾倍,通過詳細審查,發現該企業的一筆銷售收入未結轉成本,且對應的應收賬款賬戶名經函證查無此單位,經查問財務人員,才知是企業領導人為完成承包任務而在年底虛增的一筆收入。 八、 應收賬款的入賬金額不實 在存在現金折扣情況下,應收賬款的入帳金額核算有總價法和凈價法兩種形式。根據我國會計制度的規定,只允許采用總價法核算。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按凈價法入賬的情況,這樣的結果就會使企業少記正常的收入、客觀上造成應收賬款入賬金額不實的結果,為一些不法分子貪污制造機會。 例如某家具商場在銷售上采取的信用政策為2/10、1/20、N/30,但其按凈價法核算銷售收入,這樣就會少計收入,從而影響到利潤的核算。 九、 延期承兌應收票據,索取酬金 企業在經濟往來中,也采取簽發商業匯票進行結算,有些人就在票據上大做文章。本已到期的應收票據,因付款方暫無力支付,該企業便提出以“好處費”為條件,將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如甲企業售給乙企業商品一批,價款50萬元,經雙方約定采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方式支付貨款。甲企業發出商品后,收到了乙企業承兌的不帶息商業匯票,即作了賬務處理。商業匯票臨到期時,乙企業派人與甲企業協商,要求待資金緩解時償還應付貨款,并許諾可給有關人員“勞務報酬”。甲企業有關人員則為謀取私利,答應對方要求。經商定,乙企業可在一年內付訖貨款,條件是按該筆貨款同期借款利息15%,向甲企業有關人員支付“好處費”。甲企業收到“好處費”后,將到期票據轉作應收賬款。 十、 利用預付賬款業務往來搭橋 按規定,企業的預付款業務必須以有效合法的供應合同為基礎,而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的預付款業務根本無對應的合同,而是利用預付款這一“中轉站”往來搭橋,為他人進行非法結算,將所得回扣或傭金據為已有;或利用該項業務轉移資金,隱匿收入、私設“小金庫”或私分。 如甲企業本與乙企業無任何業務往來,但甲企業的負責人與乙企業的財務主管有親戚關系,于是,甲企業以收取一定“使用費”為條件,在審計人員的函證中證明該企業收到乙企業的預付款,給審計人員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礙,使甲、乙兩企業的會計核算失去了真實性。 十一、預付賬款成為“回收站” 眾所周知,在windows 98視窗中,有一個“回收站”,它是用來存放一些垃圾文件,一旦發現該文件有用,還可以從“回收站”中撿出來。在許多企業中,“預付賬款”賬戶就發揮著“回收站”的作用,企業銷售商品,不確認收入,而是暫時存放在“預付賬款”賬戶中,作為預付款,日后,再作相反會計分錄,視同退款。這樣的后果就是企業可以偷逃收入、偷逃稅金、隱匿收入。 十二、列作應收票據的經濟事項不真實、不合法 在實際中,有的企業將不屬于應收票據的經濟事項列作應收票據處理。或虛減應收票據業務,利用“應收票據”帳戶從事舞弊行為。 十三、占用備用金,謀取私利 其他應收項目主要指企業發生的非購銷活動的應收債權。對于這類應收項目,主要在“其他應收款”賬戶中核算,如企業發生的各種賠款、存出保證金和備用金等,備用金主要是企業撥給有關職能部門或有關業務人員備作零星開支的款項,某些企業由于備用金領用和報銷制度不健全,有關人員就混水摸魚,多領備用金或長期占用備用金,將手中的備用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或投資于股票等項目,獲取投資收益。有的財務人員也利用職權,私領備用金向有關單位投資或挪作他用,撈取個人好處。 十四、利用“其他應收款”賬戶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其他應收款”賬戶反映的業務較零星、復雜,也就容易為某些企業所利用,主要形式有: 1.為謀取暴利、逃避稅務工商管理部門的管理,將超出企業經營范圍的業務反映在“其他應收款”賬戶; 2.利用“其他應收款”賬戶私自存放大量現金現象,違反庫存現金限額管理的規定; 3.利用“其他應收款”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在一定程度上為貪污盜竊、損公肥私大開方便之門。 十五、其他就收款占壓期過長 一般情況下,其他應收款作為企業的債權,其占壓期不能過長,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的“其他應收款”長期掛賬,造成一種不真實的會計信息。 如審計人員在查閱某企業“其他應收款”明細賬時,發現摘要中注明應收王×賠款的業務,借方發生時間為4年以前,但至今仍掛賬未解決,經詢問知情人,才知王××為該企業前任出納員,因責任事故給企業造成損失,由于各種原因,本應由王×賠償的款項一直沒有收回,現王×已調離單位去向不明,因此,這部分賠款已成為事實上的壞賬。但卻仍舊掛在企業賬上,充作資產,不作壞賬損失處理。 |
- Dec 17 Sat 2011 10:55
財務:應收及預付款項中常見的虛假形式
close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